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的许可证。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应向信息产业部提交办理增值电信许可证申请材料有: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公司概况包括其基本情况、拟从事电信业务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情况、技术力量和经营管理人员情况,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场地、设施等情况;
(四)公司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信息产业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六)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等;
(七)组网技术方案。包括:网络结构、网络规模、网络建设计划、网络互连方案方案、技术标准、电信设备的配置、电信资源使用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