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3个月,可委托原考试机构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除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复审必须考试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外,复审换证不再进行理论和技能考试。(不包括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
一、申请面试复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持证4年内,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累计不超过1年;
4、从事申请项目的作业在工作期间,无违章操作、违反法规、规范等行为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
5、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从事持证项目有关的更新知识,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6、符合相应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规定条件。
二、免试复证人员须提交的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申请表》1份;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3、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
4、体检证明(县级以上医院);
5、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证明。
三、有关要求
1、符合复证条件和要求的人员,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准予复审合格,并在证书正奔上加盖部门复审合格章,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复证人员相关信息录入质监总局“全国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公示信息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查询。
2、逾期未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废。
3、本通知不包括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
4、本通知发出之日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相关信息的变更事宜、复证事宜等具体工作由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负责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