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O2870:2018和SASO2902:2018几乎覆盖了所有光源,但是有没有可以豁免的产品呢?
——当然有!
豁免的产品主要有3类:
1. 特殊终端用户用的灯
比如:交通信号灯,加热用的灯,太阳能路灯
2. 主要用途不是照明功能
比如:LED显示屏,应急灯(逃生指示灯),相片展示灯,电池供电的灯(电筒)
3. 因为技术原因豁免的产品
直径7mm(T2)及以下光源;直径16mm(T5)但功率≤13W或者>80W等等
具体的豁免清单,请联系相关检测机构,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SASO 2870/2018涵盖的管制灯具产品包括光通量在60流明至12000流明之间的定向灯或非定向灯,含:
(1)白炽灯;
(2)带整流器的紧凑型荧光灯(CFLi);
(3)卤素灯(含高压卤素灯和低压卤素灯);
(4)LED灯具(荧光灯或卤素灯改进型的)。
60W及以上的灯具必须符合SASO 2870/2018的要求;从2017年5月1日起,所有功率的灯具都要符合SASO 2870/2018的要求。
SASO 2902则是沙特SASO对于SASO 2870进行补充而产生的标准: SAS标准的覆盖范围: 光源: 光通量大于或等于12000流明的钨丝灯、卤素灯、自镇流荧光灯 不带镇流器的紧型号荧光灯 所有种类的荧光灯 高强放电灯(汞灯、高/低压钠灯、石英/陶瓷金卤灯) LED灯(包括大于或等于12000流明的LED灯) 不可*换光源灯具: 定向一体式灯具 非定向一体式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