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填写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情况表时需要如实反映企业的收入情况,其中需要明确的收入有近一年企业总收入和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这两项收入在归集时需要注意什么,智为铭略小编给苏州企业进行解答:
一、近一年企业总收入
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和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除上述各项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二、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2、主要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如:医疗试剂检测企业销售的试剂产品、提供检测服务,均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企业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如:嵌入式软件产品企业销售产品收入包含软件和硬件部分,全额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因为软件要嵌入在外购硬件中才能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