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室漏水一般都是以局部漏水形式出现的,地下室所处的地质不同,功能不同,设计与施工不同,其漏水部位和形式多样。
1、漏水部位:地下室局部漏水通常都是只占地下室外面积的极小部分,大的有数平方米,小的只有碗口那么大,按面积只有不足地下室外面积的千或万分之一。但对地下室的使用和耐久性危害很大。漏水部位有约70%产生在底板部分,或底板最深的坑,而多数又发生在底板或坑的交角(在室内看为阴交角)少数在地下室外墙壁的中下部。
2、漏水形式:漏水的形式与地质、结构、季节有关主要表现以下几种状况。
1涌水2潜流3渗漏4波动漏渗
3、构造性漏水:指地下室的施工缝,后浇带,止水带处因应用材料不当,施工质量隐患引起的构造性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