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让行是交通禁令标志,八角形中间加“停”,含义是在交叉口在停车线停车观望再行驶。表示车辆必须在停止线以外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才准许通行。在汽车行驶通用。此标志形状为八角形,红底白字白边。
道路交通标志是一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
交通标志应结合道路及交通情况设置。通过交通标志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和引导,使道路使用者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促进交通畅通车安全。
基本要求
1. 标志的设置应综合考虑、布局合理,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信息应连续,重要的信息宜重复显示。
2. 交通标志一般情况下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两侧同时设置。
3. 为保证视认性,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可安装在个支撑结构上,但是最多必应超过四个,分开设置的标志,应先满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标志的设置空间。
4. 原则上要避免不同种类的标志并设。检出限制速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路口优先通行标志、会车先行标志、会车让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应单独设置;如条件受限制无法单独设置时,一个支撑结构上最多不超过两种标志。标志板在一个支撑结构上并设时,应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地排列。
5. 警告标志不宜多设。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警告设置时,原则上只设置其中最需要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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