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核发《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1)生产企业应当建在清洁区域内,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符合卫生要求的间距。
(2)生产企业厂房的建筑应当坚固、清洁。生产区必须设更衣室,车间内天花板、墙壁、地面、工作台面应当便于清洗消毒,应当具有良好的采光(或照明),并应当具有防止和消除鼠害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设施和措施。
(3)生产企业应当设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产品原料、生产、包装、贮存、质检等厂房或场所。
(4)生产车间应当有适合产品特点的相应的生产设施,工艺规程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5)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产品生产的卫生质量保证体系,具备相应的产品卫生质量检测能力的机构、具有能对所生产的消毒产品进行卫生质量检验的仪器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检验机构,进行批次检验。
(6)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自身卫生管理健全,制定与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并经过培训合格的卫生管理员;
(7)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人员按规定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与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
长沙凯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倡导:以人为本、以沟通为手段、以规范为原则、以创新求发展,专业从事:
1、SC食品生产许可证
2、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证
3、化妆品 (妆字号)生产许可
4、医疗器械备案/经营/生产许可证
5、涉水产品批件卫生许可
6、食品企业标准制度制定等
7、消毒产品卫生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