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条件及材料
一、受理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成立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业务主管单位(可直接登记的除外);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其合法财产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开办资金一般在3万元以上;
5.有必要的场所。
三、申请材料
1、社会服务机构成立登记申请书
2、验Z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3、场所使用权Z明
4、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芜湖的朋友们如果看见这篇文章有需要的话 可以咨询芜湖江枫
芜湖江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业务:办理工商经营部、公司注册、工商变更、代理记账、税务异常处理、公司注销,商标注册、建筑资质、民办非企业设立、变更、注销。
各类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烟C专卖零售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二类三类YL经营许可、互联网Y品服务许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ICP许可Z、进出口权、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等一站式服务平台。
芜湖民办非企业设立的条件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