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粤港多部门洽谈协商,粤港之间经港珠澳大桥口岸通行的粤港两地车牌指标数量已经确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开始办理工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预约前往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受理大厅办理。
港珠澳车牌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一)、企业为申请主体的,港澳投资人在广东省境内投资纳税额满足下列条件可申请港珠澳车牌:
1、申办第1辆商务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15万元以上;
2、申办第2辆商务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50万元以上;
3、申办第3辆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100万元以上;
4、从申办第4辆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辆商务车指标,最多不超过15辆。
广东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辆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