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指的是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1、要经过保育员等级培训,具有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耐心细致。
3、要懂得一定的幼儿生理、心理常识。职业等级
本职业资格共分3级,分别为:初级(全国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全国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全国职业资格3级)
报名对象:
(1)具有幼教工作经验,从事保育员工作的人员
(2)针对从事幼儿园保育员工作
(3)即将走上保育员岗位的人员
报名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2)学历证书复印件1张(A4纸)
(3)蓝底电子照一份
咨询地址:
1、南京市浦口区大桥北路37号金都汇广场3幢2608(弘阳广场对面)
2、南京市六合区冠城路19号商铺(龙池地铁站2号出口)
3、南京市江浦区明发新城中心2幢3单元10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