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人备案
我司去到货口岸的商检局作收货人备案(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只需办理一次即可,全国各口岸通用,货物到港前要做好收货人备案,拿到备案号后才可以报检;备案单位跟实际收货人要一致,而且备案单位需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持下列材料向海关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一)合同、invoice、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二)相关批准文件;
(三)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检疫(卫生)证书;
(四)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五)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六)进口食品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报检时,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所进口的食品按照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
标签备案所用资料
1.产地证
2.自由销售证明&卫生证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4.彩色标签照片盖公章
5.装箱单、invoice、合同
6.报关、报检委托书
7.空白的便签纸尽量多寄一些
8.报关、报检十位代码
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并进行监督,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