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文物必须亲观实物,而且应当在自然光线充足、温度适宜、空气新鲜的环境中进行,否则就“难识庐山真面目”而被一些假象、虚假信息所迷惑蒙蔽,作出错误的判断和推理。阴暗潮湿、空气混浊的条件下,特别是普通灯光下,观察器物,尽管亮度很高,也看不真切。一些黄白混合色就区别不开,红紫色的层次更难分清。由于光谱不全,反射及衍射光线所产生的误差,导致形象歪曲、遮挡。鉴定者目眩晕花,错觉环生,难以得出正确结论。鉴定采用上午10时-下午16时自然的日光,这个时段鉴定,满足视觉在“鉴赏”的最真实视觉,以保证鉴定的准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