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验资报告领馆合法化 专业一对一服务
可申办领馆合法化的文件:
1、经由贸促会或商检局(法检产品由商检局合法化)合法化 的通关结汇用的商业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CI、价格单、装箱单、检验证(健康证、分析证、无放射证等)、品质证/书、提单、 各类运输证明、屠宰证/书等。
2、不属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业合同、协议书、委托 代理证/书、授权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银行资本证明以及业 务证明等(须经中国贸促会做成证明书,然后交外交部和驻华 领馆办-理领事合法化)。
了解什么是涉外商业单据合法化
涉外商业单据合法化是指应进口商或信用证的要求,贸促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涉外商业单据予以审核并合法化。
商业单据合法化是贸促会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经贸经营权的企业以及检验机构、保险公司、外运公司等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用于出口结汇的商业单据进行合法化。
由贸促会合法化的商业单据包括商业INV、提单、商业数量及重量证明、各类运输证明及单据、装箱单、检验类证明(由具备出证的专业检验鉴定机构所出具)、屠宰证、保险单(由保险公司出具附有保险条款的正式保险单)及其他用于结汇的商业单据。
哪些文件属于贸促会代理领事合法化的业务范畴
(1)关结汇的各类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INV、装箱单、提单、商检证、屠宰证、船证明、保险单等;
(2)用于涉外商贸活动的各类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委托书、报关单、授权书、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3)其它与涉外商贸活动相关需办-理领事合法化的文件。
您的哪些文书需在外交部领事司办-理领事合法化?
送往国外使用的,在地方外办合法化范围之外的,涉外公证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有关分会、中国伊斯兰协会出具的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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