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化妆品法规均适用于欧洲市场上的化妆产品。化妆产品应通过化妆产品通报(CPNP),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并加强市场监控。
重点事项 根据法规(EC)N第13条,有关化妆产品的资料,均需要于CPNP网上通报系统通报。
1.由2013年7月11日开始,化妆产品均需强制通过CPNP通报
2.此规定亦适用于在化妆品指令76/768/EEC下于单一会员国被通报过的产品
3.成功通报并不等同于有关产品可满足所有其他(EC)N法规的要求4.产品应由负责人并在特定情况下由有关分销商通报
5.该负责人或分销商需及时提供所需的更新资料
6.负责人可将产品通报委派给其他相关单位
7.需要注册才能进行CPNP通报 一些已输入资料将会以电子方式提供予所有有关机构,仅用于市场监测,市场分析,评估和消费者信息。此外,输入资料亦会以电子方式提供予毒物控制中心或同类型机构用作医疗用途。 注册程序如下: 欧盟委员会认证服务(ECAS):提供登录名称和密码连接到多个欧盟委员会进行申请 SANCO身份验证和授权系统(SAAS):提供用户资料和权限进入CPNP及其他欧盟委员会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