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测要求:
1、用于观测位移及沉降的基桩,必须置于不受填土荷重影响的稳定地基内,基桩及位移观测桩在观测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
2、沉降板在施工期间一般每填筑一层,应进行一次观测,如果两次填筑间隔较长时,每3天至少观测一次。路堤经过分层填筑达到设计高程后,在预压期的前2~3月内,每5天观测一次,三个月后7~15天观测一次,半年后一个月观测一次,一直观测到预压期末。
3、观测控制标准:路堤中心沉降速率每昼夜不得大于10mm,边桩水平位移速率每昼夜不得大于5mm。如果超出此限应立即停止填筑,待观测值恢复到限界值以下再进行填筑,填筑速率应以水平位移控制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