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用于宾馆等高级建筑物)等型式。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隐蔽式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型式,可按本规程附录C次表C.0.1条规定执行。
(4)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按本规程第3.2.2条的有关规定确定。未包括在水准线路上的观测点,应以所选定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精度要求施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