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国外进口水果到国内清关,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水果应来自指.定的产地、果园和包装厂;
2.水果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3.水果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4.水果应不带土壤、枝、叶以及中国关注的病、虫、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
5.水果品种应与许可证许可的内容相符,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水果种类;
6.办理输出国/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注意:用集装箱装运的,应在证书上体现集装箱号;证书上的收货人和已办理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上的收货人和签订贸易合同者应三者一致;如果双边协议有要求在证书上体现特殊声明的,应声明;
7.双边协议有特殊要求的,按双边议定书执行。
二、进口水果要提供的清关单证资料
1.《原产地证书》-(由境外公证机构或政府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证明文件);
2.《植物检疫证书》-(包括《健康证书》、境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进口植物检验检疫结果的书面文件)(进口水果提供);
3.箱单;
4.合同;
5.invice;
6.《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该证是我司代理,要货物到港前20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