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杨梅根系具菌根,有固氮作用,一般不需大量氮肥,而需钾、磷肥,特别是钾肥。杨梅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允许有条件限量施用化肥,根据杨梅需肥规律、土壤供肥情况和肥料效应,进行平衡施肥,蕞大程度地保持园地土壤养分平衡和肥力的提高,减少肥料成份的过分流失对杨梅和环境造成的污染。禁止使用有害垃圾、污泥、污水、未发酵腐熟的粪尿;不得施用硝态氮肥和硝态氮的复合肥、复混肥;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使用,有机氮与无机氮的比例为1:1;除秸秆还田和绿肥翻压外,其他有机肥料应做到无害化处理和充分腐熟后施用;采收前20天,不得施用任何化肥。商品肥料及新型肥料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登记认证及生产许可,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方可施用;因施肥造成土壤污染、水源污染或影响杨梅生长,产品达不到质量标准时,要停止施用该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