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地址托管协议续签不能没有地址
-目前入驻前海的企业,基本都托管在政府免费提供的秘书地址名下,本应每年进行地址续签;但据统计,大部分企业都未按规定续签;为规范管理,前海管理局将对入驻企业进行整顿,地址到期不续签的企业将可能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前海地址托管协议续签条件:
1.首次办理住所托管:从2018年8月10日起,场地证明不再作为首次办理住所托管的地址证明材料。首次办理住所托管仅接受深圳市内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红本”)或经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以下简称“租赁凭证”)作为地址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首次办理住所托管签订的合同有效期为三个月。
2.办理住所托管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有关经济类犯罪等不良记录。
3.同一自然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住所托管企业不能超过10家。
4.住所托管业务网上资料核实办理承诺时限为3-5个工作日。
新规定的颁布,意味着前海注册流程的管理更加严格与规范。然而,问题来了,有不少企业表示,股东(主要是法人股东)的的确确有租用实际的办公场地,但却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开具租赁备案凭证,导致无法办理前海的地址挂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