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转让店8大注意事项
1、确定转让人的身份。
店铺经营者是承租人,则必须查看其与房屋产权人所鉴定的原始合同,并检查其是否有转让(转租)权;鉴定合同时要三方同时在场并鉴字证明。(即产权人、经营者、接手者) 因为一般情况下转让之前,转让人都会要求在签定协议之前要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如果这里不注意很容易被骗。
2、若有意接手,双方可洽谈房屋租金及店铺经营设备、装修等转让项目的具体价格。
3、双方鉴定《店铺转让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从而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
4、合同签署完毕,按合同约定方式结付转让费用。
5、转让方有义务协助接手方进行过户变更手续,因此,接手方要及时凭鉴定合同及其他所需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好更名登记手续,以确定经营的合法性。
6、务必考察店铺转让的原因及之前的债权、债务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以免跌入转让合同的陷井。
7、务必事先调查清楚您所看中的店铺地段在短期内是否有市政方面的拆迁规划,从而避免上当受骗。
8、为了避免造成房东干涉转让的事情发生,请务必在合同签定时与房东约定好:有转让的权利,有优先续租权,房东不得以任何方式涉店铺转让。
普及知识:店铺转让,很多人都很好奇:店铺转让合同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虽说音相同,但是寓意是不一样的。订金指的是:预定的意思。在法律上是没有过于严格的界定的。而定金则不一样,定金是含有多种分类: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在法律上是有严格的界定的。
中国的定金是《担保法》中债务担保的一种形式。它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反约定的金额,并且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介绍店铺转让合同上“定金”的两种不同作用
1、合同正常履行时,订金按价格支付或由交付方追回;
2、未履行合同的,按金定金:交货方违约的,无权追回;如果收件人违约,则应退回两次。
最gao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支付保留金,保证金,合同付款,定金或定金等,但尚未就保证金的性质达成协议。当事人主张保存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买卖双方在签署《房屋认购书》时,必须区分是在支付“订金”还是“定金”。
店铺转让合同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1、两者的基本法律关系不同:保证金合同是主合同中的合同,除非当事人另有特殊约定,否则主合同无效时,保证金合同无效;双方关于保证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 。
2、两者的功能不同:存款不具有债务的担保功能,其功能是为当事方履行债务提供一定的支持。支付押金本身就是支付一方支付押金的行为。
3、两者的作用是不同的:一旦支付了押金,违约方将被用来补偿观察方的职能;如果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则接受保证金的一方必须将其全额退还。存款。
4、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保证金方法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保证金仅适用于付款。履行债务的合同在销售合同,租赁合同,合同合同等中较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