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商标注册需要注意事项

  • 发布时间:2019-08-29 18:21:29,加入时间:2019年03月25日(距今2063天)
  • 地址:中国»广东»东莞:东莞市莞城街道2号地王广场地王商务中心23楼10室
  • 公司:东莞科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周先生,手机:18826816061 电话:0769-33853339 QQ:2267463454

  申请过商标的朋友都知道,商标申请注册的成功率非常低,很大部分都因为近似度过高,而导致直接被驳回,那么究竟商标注册近似度超过多少会被驳回不通过­如何规避这种风险呢­商标局对商标的近似审查标准到底是什么­下面这些近似商标申请千万不能碰!

  (一)文字商标近似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排列顺序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判定为近似商标。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5.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6.商标文字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

  7.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8.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判定为近似商标。

  9.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或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图形商标近似

  10.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

  11.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注册的图形商标,判定为近似商标。

  (三)组合商标近似

  12.组合商标原则上是进行分要素审查,即如组合商标中的汉字、外文、字母、数字、图形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除了上述的12大近似误区之外,有一些商标注册还会被判定为商标相同,这样商标注册也会因为近似度被驳回不通过,商标相同的3大认定标准为:

  (一)文字商标相同

  所谓文字商标相同,是指商标使用文字相同且构成、排列顺序相同,即使因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排列方式有细微差别的,判定为相同商标。

  (二)图形商标相同

  所谓图形商标相同,是指商标图形看上去基本无差别,判定为相同商标。

  (三)组合商标相同

  所谓组合商标相同,是指商标的文字构成、图形外观及其排列组合方式相同,使商标整体上看基本无差别,判定为相同商标。

  尽量避开以上这些因素,就可以大概率避免商标注册近似度而被驳回不通过。

  上文是由科一知识产权小编提供的内容,更多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内容,可以咨询科一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公司的业务范围涉及东莞商标注册、东莞版权登记、东莞高企认定等与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相关的代理、咨询服务,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国际水准的服务赢得了企业的信赖,是具有先进管理观念、一流服务质量、现代化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