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15号,以下分别简称《达标管理目录》和《例外清单》),《达标管理目录》包括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共12种整机产品,对于技术上和经济上不可行的情况,归纳整理了《例外清单》。
为配套《管理办法》“第二步”的实施,加强对《达标管理目录》的管理,从源头上限制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使用,减少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增加绿色产品供给,促进绿色消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就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活动提出了实施安排。
为了便于企业开展合格评定活动,减少企业认证活动费用,并借鉴国外相关实施经验,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采用了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自愿性认证(以下简称国推自愿性认证)和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供方符合性声明(以下简称自我声明)两种方式并行推进的方式,其中自我声明可采用生产过程控制、关键点管控、依据标准管理和型式试验等方式报送符合性结果,从而给予了企业实施方面更大的灵活性。企业可自主选择合格评定方式,既与国际惯例保持协调,也营造了友好制度氛围。
有的产品虽然在2019年11月1日前停产或停止进口,但可能仍有产品在市场流通或在库,以及11月1日前投放市场的产品,这类产品是否需要按照《实施安排》进行合格评定?
对于11月1日前投放市场的产品,采用自然消化的方式。
《实施安排》要求供方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后30日内在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符合性信息报送,对于进口产品如何计算是否为30日内?
产品投放中国市场后30日内完成合格评定即可。
深圳安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博检测”,股票代码年步入中国市场,总部位于深圳,在全国建立了六座大型综合测试实验基地,实验室面积超过20000平,包括:电磁兼容实验室、安全实验室、有害物质检测实验室、无线射频实验室、光性能&能效实验室、环境可靠性实验室、新能源电池实验室、环境监测实验室、汽车材料检测实验室、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实验室、太阳能光伏实验室等。同时安博检测在深圳、上海、广州、长沙、东莞、柳州、香港等地均设有全国分支机构,构筑了一流的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及覆盖全国的技术保障体系和服务网络,已成长为检测技术服务综合实力最强的全国性专业机构之一。
安博检测国推ROHS,中国ROHS,欧盟ROHS 10项,CPSC,CPC,CPSIA,PAHS,SCCP,PAHS等欢迎咨询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