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方递交已填写好并加盖申请单位(设备制造商)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和《设备检测信息登记表》;如有代理申请单位还需提交《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
1. 提交申请单位(含代理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提交申办设备型号的技术说明书(包括软硬件版本号)和用户手册;
3. 递交被测设备的电路图、方框图。
4. 提交A4纸打印的彩色照片三套或电子版,该照片应包括受检样品的:
1. 整体照;
2. 正面照;
3. 侧面照 (含发射口、接口等部位);
4. 背面照 (含发射口、接口等部位);
5. 受检设备内部电路板照。
受检设备的铭牌(标贴);铭牌(标贴)上要清晰显示出设备型号、申请单位(设备制造商)、设备序列号及核准代码CMIIT ID:,照片外观的下部还需标明受检设备的结构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