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T
9.1 一般规定
9.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9.3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9.4 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9.5 电气火灾监控器的设置
9.1 一般规定
9.1.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用于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
9.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设备组成:
1 电气火灾监控器。
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3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9.1.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及电气火灾危险性设置,并应根据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设备的具体情况,确定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形式与安装位置。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 8 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中甲电气:
以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为例区分独立式与非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独立式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独立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变化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的探测器。
非独立式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能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并向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传送相关信息的探测器。
因此区别就在于能否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9.1.4 非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
条文说明:非独立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接入电气火灾监控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DH-A-63A/L漏电动作电流0.3A 漏电动作时间0.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