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一级资质标准
1.1 企业资产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建筑美术设计、 结构、 暖通、 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 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 砌筑工、 镶贴工、油漆工、 石作业工、 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3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