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
欧盟RoHS2.0指令EU(实施日期:2013年1月2日)
中国RoHS(实施日期:2007年3月1日)
美国加利福尼亚RoHS强制法案SB20/SB50(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
韩国 RoHS (实施日期:2008年1月1日)
日本RoHS JIS C实施日期:2008年7月1日)
该标准规定了七大类电子及电气设备 ( 个人计算机、冷气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干衣机 ) 中的特定化学物质 ( 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 ) 的含有标识方法。参考值是与EU ROHS是一致的。
排外项目:同样列于附录B下的排外项目,由原订的25项新增为29项,每一项的叙述更为详细。
受管制的七大类产品的特定化学物质未超出参考值或属于豁免项目范围,可以依据另外的文件《J-Moss绿色标志指南》自愿为产品申请新版绿色标志。
欧盟WEEE指令EC
欧盟ELV指令EEC
欧盟新电池指令EC
欧盟镉指令91/338/EEC
欧盟偶氮染料指令EC
挪威PoHS
美国加利福尼亚《加州65提案》
IV其他有害物质要求
联合产业指南(JIG 101)
多环芳香烃化合物(PAHs)
全氟辛烷磺酸(PFOS)
VO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