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过程中,因某些问题出现商标被驳回的情况也是常见的,那么当商标被驳回应该怎么做,应该如何避免呢?下面科一小编给您整理以下几点问题:
1、审查员的主观倾向:因为商标都是由人来进行审查的,所以商标审查员的主观倾向会决定该商标是否被驳回。不过,商标审查员还是很专业的,一般来说都能客观公正的审查商标。
2、商标近似:新申请商标不能与该商标所处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中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如果两个商标在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等方面近似,容易让人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3、东莞商标注册含有通用名称: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的标志是不能注册为商标的。
4、商标缺乏显著性:新申请商标如果过于简单,比如:字数较少、使用简单线条、使用简单几何图形等,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性,不具备可识别性和区分性,会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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