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馆、领事认&证流程
A:部分文件先经过中国国际商会和各地公证处的审核认&证,商会和公证处审核商业资料上的印章或者签字,审核后并由国际商会和公证处出具证明书或者公证&书(样本见本站内),并且证明书上有公证员的签字及国际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
B:将带有国际商会或者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领事司,由领事司认&证对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及签字进行认&证,在认&证的文件上由外交部领事司授权人签字(备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使馆认&证的话,到此步骤就认&证结束的话,称为外交部单认&证,部分国家部分文件办 理外交部单认&证即可使用)
C:文件由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出后,送去各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认&证,由各国使馆认&证外交部领事司的印章及签字。(到此为之称为使馆双认&证)
D:使馆认&证结束后,再按上列顺序逆向转递。至认&证客户。
在国际贸易中,“使馆认&证”是商业认&证中的一种。由于它可以对进口商品的产地、价格、担保等方面进行,加之认&证所需时间相对较长,费用较高,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国家用作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如科威特、南韩、阿根廷、土耳其、埃及等国规定:凡进口货物必须出具经“使馆认&证”的一般原产地证&书,货物方能通关。
对外贸易单据认&证的认&证机构;
对外贸易单据认&证,是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职能,依据国际惯例以及国外有关当局和客户的要求, 应国内出口企业的申请,对信用证要求的用于出口商品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或有关保险公司、船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