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前期情况说明代写、新设、并购、变更、专业办理----赵老师:188⑵333⑷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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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境外投资的真实性审查工作,规范境内投资主体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核准)等手续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事项的变更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涉及境外企业增(减)资情形时:
1.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复印件;
2.《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相关董事会决议或相关部门内部决议;
5.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6.涉及增资的,还需提交投资资金来源说明。
境外投资事项属核准类情形的,还需提交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增/减资事由说明等)。
(二)涉及投资主体变更情形时,受让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复印件;
2.《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受让方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
5.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境外投资事项属核准类情形的,还需提交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投资主体变更事由说明等)。 境外机构此类变更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三)涉及境内投资主体名称变更等其他情形时:
1. 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复印件;
2.《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该变更事项说明。
境外投资事项属核准类情形的,还需提交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投资主体名称变更事由说明等。) 境外机构此类变更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四、材料盖章或签字要求
《境外投资(机构)备案(申请)表》、境外投资(机构)真实性承诺书(需由作出境外投资决定的相关决策人员签字)、《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申请书需盖境内投资主体印章;如为央企,还需加盖集团总部印章。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需盖境内投资主体印章。
详情可咨询客户经理:赵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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