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认证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企业申请双软认证除了获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资质,同时也是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方式,更可以让企业享受国.家提供给软件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一、申请双软认证步骤
1、办理软件产品著作权证书——国.家.版权局办理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申请表
3、源代码(前后40页,不足80页则全部提供,)
4、用户手册或操作说明
另:名称要求:公司简介/商标名+功能+软件/系统+版本
2、办理软件产品检测报告——山东省软件测评中心办理
所需材料:
1用户手册、
2测评委托书、
3用户安装程序
测评方式:
1刻录光盘、
2现场测评、
3远程测试
3、软件产品登记 ——山东省软件协会办理
所需材料:
1委托书、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
4版权声明、
5软件著作权复印件、
6软件测评报告
4、软件企业认定——山东软件协会办理
所需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人员说明表、
4社保证明材料、
5销售合同及发票、
6租赁合同、
7专项审计报告(同经验丰富的审计公司出具)
软件企业认证的益处
1.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
2.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软件企业工资支出扣除。对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开发企业,可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软件产品登记的益处
1.登记后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14%)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2.国.家级新产品三年内、省级新产品二年内、经高新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一年内,每年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区级财.政留成部分按先征后返的办法,由财政返还企业。
3.其三是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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