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建厅印发通知,对投标担保、中标履约担保如何执行,予以明确。
1、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承诺、现金和保函等形式。履约担保应当采用保函形式。
2、具体要求:
投标限价2000万元以下工程总承包投标担保和施工投标担保,应当采用承诺形式。投标限价2000万元以上4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总承包投标担保和施工投标担保可以采用现金或者承诺,也可以采用保函。投标限价400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采用保函。
3、现金和保函形式的投标担保金额,不超过投标限价的2%。
4、提交/转账时间
承诺或者保函,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采用现金形式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账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5、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
6、双向担保: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履约担保的同时,向中标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者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
以上自2019年2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