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氯化铝的储存、包装和运输注意事项
1、 应轻装轻卸,以免包装破损。
2、 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共运共贮。
3、聚合氯化铝外包装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类别、等级、净重、批号或生产日期、本标准编号以及GB/T 191规定的“标志7 怕湿“。
4、固体聚合氯化铝采用双层包装。内包装采用聚乙烯薄膜袋,厚度不少于0.1MM包装容积应大于外包装;外包装采用聚丙烯塑料编织袋,其性能和检验方法应符合GB/T 8946的规定。每袋净重25KG、40KG或50KG。
包装的内袋用维尼龙绳或其他质量相当的绳扎口,外袋用缝包机缝口,缝线应整齐无漏缝。
液体聚合氯化铝采用聚乙烯塑料桶包装,每桶净重25KG。采用双层桶盖,内盖扣严,外盖旋紧。用户需要时,液体聚合氯化铝也可用贮罐车装运。
5、聚合氯化铝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避免雨淋、受潮;并保持包装完整、标志清晰。
6、聚合氯化铝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液体产品贮存期限半年;固体产品贮存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