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Malaysia大使馆明细表签章

  • 发布时间:2019-01-02 15:17:28,加入时间:2018年04月03日(距今241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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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Malaysia大使馆签章明细表 多年办理经验

文件要求:

  1、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一式两件: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使馆留底(不收认&证费)

  2、下列使馆要求提供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如 下表:

埃及、也门、伊朗、、印尼、老挝、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印度 以上国家提供一份复印件

刚果共和国 提供二份复印件

阿联酋 提供一份(产地证) 复印件 提供二份(CI) 复印件

利比亚 提供四份复印件

华南地区分香港使馆加签和北京使馆加签,并不是全国的,华东地区的,有些可以在上海使馆加签。目前可以在香港使馆加签的使馆有:埃及,沙特,阿联酋,阿根廷,科威特,阿曼,巴林,巴西。其中,阿根廷和巴西只认&证香港公司的文件。

A省(区、市)公证处或其他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文书,是否可以到B省(区、市)外办申办领事认&证?

  答:不可以。由于外交部委托可办 理领事认&证的省级外办只掌握本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对其它省份出具的文书不便核实真伪,不能为其办 理认&证。因此,当事人应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有关事实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或其他机构申办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并到该公证处或其他机构所属省级外办申请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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