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Vietnam)自由销售证书大使馆双认证

  • 发布时间:2019-01-02 11:29:47,加入时间:2018年03月15日(距今24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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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馆认&证”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国家用作货物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为突破国外非关税贸易壁垒,我司采取应对措施,免去烦锁中转流程,一手作;帮助出口企业办 理“使馆加签”,使货物顺利出口。

什么时候需要办 理使馆加签? 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 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前一般需要办 理使馆加签;中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机构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 理领事认&证。反过来,外国有关文书在送中国使用前,也需办 理相应的使馆加签。

哪些文件属于贸促会代理领事认&证的业务范畴­

(1)关结汇的各类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INV、装箱单、提单、商检证、屠宰证、船证明、保险单等;

(2)用于涉外商贸活动的各类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委托书、报关单、授权书、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3)其它与涉外商贸活动相关需办 理领事认&证的文件。

越南(Vietnam)自由销售证书大使馆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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