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评估申请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 发布时间:2018-12-28 15:21:41,加入时间:2017年04月26日(距今276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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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之前,“双软”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2015年3月份国家取消“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新的“双软”名称为:《软件产品证明函》和《软件企业评估证明函》,这也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双软评估。企业申请双软认定除了获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资质,同时也是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方式,更可以让企业享受国家提供给软件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双软评估基本条件:

(1) 申请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 申请单位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且拥有该软件产品知识产权;

(3) 软件产品经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4)企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40%,研发人员比例占当月平均职工数的20%以上;

(5)企业当年研发费用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

6)企业软件产品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50%(信息系统集成及嵌入式软件企业不低于40%)

申请软件产品评估,必须要先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另外还需要由第三方软件评测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评估登记测试报告,软件产品测试报告名称必须要和软件著作权名称完全一致,否则到后期税务备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会通不过,所以各位需要申请软件产品评估的企业必须要注意到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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