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税收优惠双软认定申请

  • 发布时间:2018-10-23 16:42:49,加入时间:2017年04月26日(距今276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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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软认定是一家软件企业必备的申请,企业只要申请通过了双软认定就可以有税收的优惠政策:

    登记后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14%)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2每年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区级财政留成部分按先征后返的办法,由财政返还企业。
    3.其三是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
    2.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软件企业工资支出扣除。对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开发企业,可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财税字号)。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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