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合伙企业的优点
1、除了普通合伙人,其它的有限合伙人享有同公司股东相似的权利。承担有限的责任,享受平等的权利。至于普通合伙人如何寻找,我的建议是,谁进行操作,谁当普通合伙人。
2、极大的税制优惠。合伙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目前中国对证券投资个人收入也不征税,可以说,采用合伙形式所获的收益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纯收入。
3、合伙企业登记相对简单。没有资金、人员配备及证监会审查的要求。进入和退出相对自由。
4、只要大家愿意,合伙企业也可以按照公司的管理模式来操作。可以设立大家能想到的所有部门。然而,合伙企业也有一个缺点,就是不能开设独立的股票账户。但,这也并不是不能医治的绝症。可以通过签订委托资金的协议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同时,可以在这个私人帐户上设置一些防火墙,如,设置资金账户监管者,将风险控制在能预期的范围内。况且,有班上同学之间的这种特殊的信用关系,相信风险不会肆意蔓延。因为目前中国关于私募基金的法律是一种空白状态,所以现实中很多私募证券基金都是以合伙形式存在的。所以我也有理由相信它是最适合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