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质含量指标由原来的30%调整为45%,但实际上与原指标没有变化。因为NY中,有机质含量的计算方法是在NY计算方法的基础上乘1.5。
总养分含量由原来的4.0%调整为5.0%,上调1个百分点。
最主要的变化是水分含量。由原来的20%调整为30%,上调了10个百分点。这个调整使水分指标更合理化。我国长江以南大部分地区属于常降雨地区,空气湿度大,有机肥料的含水率很容易超过20%,如果强制性要求必须低于20%,势必导致有机肥料生产过程中能耗过高,最终导致有机肥料的价格过高,而高出部分的价格最终要由农民承担,不利于有机肥的普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