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Vietnam)分销协议领馆盖章

  • 发布时间:2018-09-05 11:11:23,加入时间:2018年03月15日(距今24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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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加签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zui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由于领事认&证的特殊作用,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发给涉外文书的“签&证”。

在国际贸易中,“使馆认&证”是商业认&证中的一种。由于它可以对进口商品的产地、价格、担保等方面进行,加之认&证所需时间相对较长,费用较高,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国家用作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如科威特、南韩、阿根廷、土耳其、埃及等国规定:凡进口货物必须出具经“使馆认&证”的一般原产地证&书,货物方能通关。

认&证是对公证而言。当文书在国与国之间传递时,为了能够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够被另一国所接受,具有有效性,使馆/领事公证认&证应运而生,领事认&证被称为是“为出国的文书办 理签&证”。它涉及的方面很广,从国内到国外,从公司的成立到解散,从人身到财产,从自然人的出生到死亡,使馆/领事公证认&证发挥着特殊的积极作用。领事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zui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办 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按国际惯例,凡涉外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 理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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