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需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认&证的份数。
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领事认&证的概念
领事认&证(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称“使领馆认&证”。从广义上来说,领事认&证是指由外交、领事机构证明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上zui后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从而使该文件具有境处使用的法律效力。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许多国家和地区对我国的出口企业所提供的涉外商业单据和文件,要求经该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方可在进口时办 理通关结汇手续。
巴西驻华使馆明确划分领事认&证业务受理领区
巴西驻华使馆告,即日起,江浙沪皖鲁五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上海总领馆认&证,闽粤桂琼湘滇贵七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广州总领馆认&证,使馆不再认&证来自上述区域的文书。望广大企业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