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申请一般纳税人条件

  • 发布时间:2018-07-30 15:06:24,加入时间:2017年11月17日(距今2556天)
  • 地址:中国»福建»泉州: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商业街233号
  • 公司:东莞登尼特集群注册托管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陈柳婷,手机:18122924658 微信:wxid_h3kqs8hzdk8y22 电话:0769-87869998 QQ:1906037620

厦门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厦门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厦门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如有需求,请前来致电,我们将为你服务,谢谢!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