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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色度、浑浊度、pH值、电导率、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等。
无机非金属指标: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硝酸盐氮、硫化物、磷酸盐、硼、氨氮、亚硝酸盐氮、碘化物等。
金属指标:铅Pb、汞Hg、铜Cu、铬Cr、镉Cd、砷As、钾K、钙Ca、钠Na、镁Mg、铁Fe、铝Al、硒Se、银Ag、钼Mo、钴Co、镍Ni、锰Mn、锌Zn、二价铁Fe2+、三价铁Fe3+、六价铬Cr6+、四乙基铅等。
有机物综合指标:耗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总有机碳等。
有机物指标:四氯化碳、1,2-二氯乙烷、氯乙烯、苯并[α]芘、丙烯酰胺、己内酰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微囊藻毒素、乙腈、丙烯腈、丙烯醛、环氧氯丙烷、苯、甲苯、乙苯、异丙苯、氯苯、二氯苯、三氯苯、四氯苯、硝基苯、三硝基甲苯、二硝基苯、氯丁二烯、苯乙烯、三乙胺、苯胺、二硫化碳、水合肼、松节油、吡啶、苦味酸、丁基黄原酸、六氯丁二烯等。
农药指标:滴滴涕、六六六、林丹(γ-666)、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内吸磷、马拉硫磷、乐果、百菌清、甲萘威、溴氰菊酯、灭草松、2,4-滴、敌敌畏、呋喃丹、毒死蜱、莠去津、草甘膦、七氯、六氯苯、五氯酚等。
消毒副产物指标:三氯甲烷、三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甲烷、甲醛、乙醛、三氯乙醛、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氯化氰、氯酚、亚氯酸盐、溴酸盐等。
消毒剂指标:游离余氯、氯消毒剂中有效氯、氯胺、二氧化氯、臭氧、氯酸盐。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贾第鞭毛虫等。
放射性: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 T 17218要求。
8.2 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 T 17219要求。
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
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9.1.1 供水单位的水质非常规指标选择由当地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协商确定。
9.1.2 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CJ T 206执行。
9.1.3 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SL 308执行。
9.1.4 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应定期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水质检测结果的内容和办法由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商定。
9.1.5 当饮用水水质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9.2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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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各类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
9.2.2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饮用水监督、监测方案。
9.2.3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范围、项目、频率由当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