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伊朗领事馆双认证

  • 发布时间:2018-05-16 19:42:33,加入时间:2016年12月19日(距今28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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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驻华使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是否须中方领事认证?

  答:外国驻华使馆或驻内地及港澳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径在我国内地和港澳地区使用,无须办理中方领事认证。

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须提交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供使馆留底: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

如:送办土耳其国家的文件,在份数栏内应填“2”份,申办公司收到为“1”份,另1份由土耳其使馆留底保存。

领事认证的范围

  其范围主要有:

   (1)贸促会系统所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

   (2)由贸促会签证机构认证的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常见的有:商业INV、箱单、价格单、船公司证明、提单、装箱单、保险单等;

   (3)根据进口国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其它有关单据文件。

   在实际业务中,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最为常见的是原产地证和商业INV。

   对商业单据文件(如原产地证)予以领事认证,通常在信用证中作如下规定:“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 CONSULATE”(中国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必须由某国使馆予以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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