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人员要具备一定的观察、分析和判断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还要求懂得建筑、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涉外物业还要求精通外语。物业管理人员职业是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之一。
《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物业管理条例》第60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报考条件:
(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初中及以上学历,准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2)各物业公司从业人员。
培训对象
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
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持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的人员。
培训课程:《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屋设备知识》、《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
相关内容:物业管理基本概念、物业管理机构基本知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知识、写字楼物业管理知识、商业场所物业管理知识、工业区物业管理知识、相关法规、物业服务费用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维修养护管理、物业安全管理、资金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的开发。
深圳较快报考物业经理上岗证需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一寸红底照片2张;
3、学历复印件一份;
报名详情请联系:
深圳华太职业培训学校,专业负责人:曾老师
咨询电话:(同)
咨询QQ:
学校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东边商业大厦
即地铁5号环中线民治地铁站D出口 (正对面)
附近公交站:(民治)沙元埔公交站、民康路口公交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