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培训会计出纳/会计初级职称/海门会计做账培训班
海门培训会计出纳/会计初级职称/海门会计做账培训班
联系人:秦老师
来电热线:(同)
地址:海门市解放中路301号贵都之星8幢7楼
海门上元教育
查核企业的非现金资产溢余(如固定资产盘盈),是否按税法规定确认收入,是否按税法规定以同类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确认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四):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海门上元教育不断改进培训方法,开发新课,积累行业解决方案和专业知识。
海门上元会计培训学校,资深教师针对课程特点为学员提供优质教学服务,欢迎来电咨询,咨询热线: 秦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