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咨询周震:(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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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一:财政和国资“双改革”背景下的新型融资模式
政府产业投资基金、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实务及运作
1、《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政策解读及核心内容
2、新项目明确入库的原则和负面清单,明确已入库项目清退清单
3、贯彻《通知》面临的问题及处理,入库标准及管理文件亟待制订,清库项目后续处理措施需要出台
4、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发布的背景分析
5、192号文对央企参与PPP工作的影响
6、192号文对整个PPP环境的影响
7.《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8.政府出资产业基金几种设立方式与预算管理(本级财政单独出资、上下级共同出资、财政与社会资本出资);
9.政府产业基金二层次和三层级设立(母子基金、引导及母子基金)案例;
10.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组织运营形式和优劣势分析及案例;
11.政府投资基金优先级、中间级和劣后级出资与收益分析;
12.政府产业基金投资方式分析(股权投资、优先股、股贷联动)及案例;
13.政府产业基金投资与退出方式分析;
14.PPP基金投资方式与投资
15.PPP基金参与PPP项目架构分析;
16.在政府不能约定回购情况下PPP基金退出方式分析(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置换基金等);
17.国家PPP示范项目申报及评审要点
18.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政策要点解析
二:地方政府举债新规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解读
2、《国务院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解读;
3、六部委《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解读;
4、《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财预〔2017〕87号解读;
5、《财政部驻各地财政专员办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暂行办法》财预[2016]175号解读分析;
6、地方政府承诺函撤回事件分析;
7、《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应用和解析
8、地方政府违法违规变相举债、担保、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认定;
9、新政下地方政府投融资路径转型:PPP、专项债、产业基金;
10、地方债、城投债、绿色债、债转股、永续债、专项债发行政策、发行办法、审批要点和关注点;
11、债券信用评级、会计核算、法律事务和发行业务;
12、地方政府发起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及案例;
13、PPP产业基金的设立方式及案例解读;
14、土地储备的一般流程、土地储备专项债的一般流程与规范。
15. 债转股过程中的股权融资、保险资金债权计划、私募债、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信托股权、股权融资等操作业务;
16. 地方政府债务分类,违规担保、举债、购买服务债务,融资认定和内部处置;
17. 财预[2017]50号文、财预[2017]87号文严控举债背景下,地方政府如何举债;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解读
2、融资平台的转型背景;
3、土地储备制度变迁,以及土地储备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关系;
4、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方式及案例:存量债务甄别、政企职能剥离;
5、融资平台管理路径转型;
6、融资平台的业务路径转型;
7、融资平台参与区域开发的案例与模式解读;
8、区域开发的投融资规划体系设计;
9、新政下融资平台投融资路径转型:PPP、企业债、产业基金;
10、融资平台代表政府方参与PPP项目方式、注意问题与案例;
11、融资平台作为社会资本参与PPP应符合标准及案例;
12、城投债发起背景、融资平台发债方式及政策要点;
13、融资平台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及案例解读。
14. 融资平台转型中注入资产时应注意的问题;
15. 融资平台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的运作模式及案例。
16.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融资与地方政府债务监管边界;
17.平台公司与政府融资“脱钩”,兼并重组整合转型
二、参会人员
政府:各地方政府部门(财政、发改、金融、建设、市政、水务、交通、环保、农业、产业园区等部门)相关负责人;
企业:地方政府城投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建设开发公司等行业性投资公司等相关政府融资平台;各类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产业投资基金、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三、收费标准
260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专家等)。
四、时间、地点
2018年03月28日—03月31日(28日为报到日)重庆市
2018年04月13日—04月18日(13日为报到日)昆明市
2018年04月20日—04月26日(20日为报到日)杭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