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企业资产:净资产400 万元。
第二,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2 人。
(2)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9 人,且人员齐全。
(5)技术负责人具有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