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冷库作为贮藏药物、疫苗、生物组织等重要物品的设施,需要具备极高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且对其使用管理的工作也存在严格的要求;据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相应储存条件,将库房设置为特定温湿条件的恒温库,相对划分为:冷库(2-10℃)、阴凉库(≤20℃)、常温库(0-30℃),各类型仓库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性质要求分别设置相应的阴凉库、常温库。 (4)按特殊管理药品的库房应划分为麻醉药品库、精神药品库、毒性药品库、放射性药品库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可同库分区存放。 (5)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还应该建立符合规定的中药标本室或中药标本柜。 8、设施设备配置 为保证企业药品经营质量,有效实施质量过程控制,GSP要求企业的库房及验收养护室应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1)有保持药品与地面间距离在10cm以上的底垫及货架。底垫及货架的材质应选用金属、木质或复合型材料等,具备相应的结构强度,不得对药品质量产生直接或潜在的影响; (2)存储整包装药品的库房,应采取避免日光直射的措施,储存条件规定为密闭、遮光的拆零药品储存区,应采取有效的避自然光线措施; (3)仓库应配备必要的通风设备,窗户应有防护窗纱,排风扇应配置防护百叶; (4)应有检测温湿度的设备,每个仓间至少配备一台温湿度检测义仪,悬挂位置选择应以检测记录人员平视为宜; (5)应配置能有效调节控制库房温湿度条件的设备; (6)应有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及防虫、防鸟、防鼠等设备。可采用电猫、档板、粘鼠板、鼠一夹等防鼠工具及纱窗、门帘、来蝇灯、吸尘器、吸湿机等措施; (7)应有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电线应有套管并不得裸露,照明灯具应配置灯罩,储存危险药品的库房应安装防爆灯; (8)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 (9)特殊管理药品的专用仓库应具相应的安全保卫措施,采用砖混或钢混的无窗建筑,基本设施牢固,具有抗击打能力,安装钢制防盗门及防火、报警装置,双人双锁,报警装置应与110联网; (10)验收养护室应配有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检测仪、标准比色液等;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解剖镜或微镜; (11)验收养护室、中药标本室应有必要的防潮、防尘设备,应配有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