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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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世界范围内共有57个国家、地区或组织施行实用新型专利制度,但尚没有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专门国际条约,只有巴黎公约对实用新型专利作了一般性规定。
实用新型专利在世界上的施行范围远没有发明专利的施行范围广,但既然其作为知识产权中的一种类型,在施行国家、地区或组织就有其价值,这种价值对于创新主体的企业来说,如果能够融入自身经营管理战略当中,充分利用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就能获取更高的战略价值。
一、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
人们总说实用新型专利的含金量低,而对其重视度不高。这种认识从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机制和宏观层面上进行概说,具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实用新型一般没有经过实质审查程序,其专利权没有经过授权条件的现有技术比较验证,其权利稳定性相交发明要低,而正因为这种制度特点,宏观层面上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深度和创新程度相较发明也较低。
上述论点从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比较的角度来看实用新型专利含金量,但从企业战略价值角度来看,则不尽然。
1、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含金量
从上述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的特点可以看出,实用新型一般仅在保护客体或主题以及创造性标准上与发明专利具有差异。同样的保护主题,如果符合实用新型的保护范畴,则一样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因此从技术方案本身来讲,申请后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其技术深度、创新程度的含金量并不比发明专利低,比如同日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发明创造,如果发明能够授权,则已经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其技术含金量与发明专利一样。
因此,对于个案而言,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价值含金量并不一定比发明专利低。
2、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含金量
虽然,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实质审查进行验证,其权利稳定性比发明专利相对较低,但实用新型也正因为没有实质审查程序,其授权相比发明更为容易。一旦授权,作为企业的专利权人即拥有了法律赋予的权利,可以依法阻止他人未经许可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等为生产经营目的的行为,具有保护自身市场竞争优势的主动权。
因此,实用新型专利以时间换取权利稳定性,具有可快速授权的主动攻击优势。另外,由于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评价标准低于发明专利,同样的技术方案,如果按照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评价标准进行评价,比按照发明专利的评价标准要求低,也就是说在同样的现有技术证据面前,实用新型专利因评价标准低,可能比发明专利的权利更稳定,更不容易被无效,某种程度上,专利价值含金量甚至发明专利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