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的屈服点和屈服强度的确定
钢材在拉伸试验过程中,随着拉伸载荷的不断增加,试样的弹性变形量也不断加大。当拉仲载荷不再增加或有所降低,而试样变形量突然增加时,好象屈服于载荷而自行伸长一样,这种现象称为屈服现象。引起屈服现象的应力称为屈服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σs=Ps/S0
式中 σs——屈服点,MPa;
Ps——屈服载荷,N;
S0——试样原横截面积,mm2。
屈服点的出现,象征着试样由弹性变形转变为塑性变形。因为当施加的外力达到或超过金属材料的屈服点时,如果将外力消除,试样的长度虽有部分恢复,但再也不能回复到原来的长度了,亦即有一部分变形(伸长)被永久地保留下来。
含碳量较高、合金含量较多和淬火回火钢的屈服现象不明显,其屈服载荷难以在试验机上读出。这时就把引起试样标距部分发生一定残余伸长量的载荷,规定为试样的屈服载荷,试样此时所承受的应力称为规定残余伸长应力。一般把标距内的残余伸长量定为拉伸试样原标距长度的0.2%,故规定残余伸长应力常用σr0.2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σr0.2=P0.2/S0
式中 σr0.2——规定残余伸长应力,MPa;
P0.2——残余伸长量为0.2%时的载荷,N;
S0——试样原横截面积,mm2。
对要求较严格的产品,也有的把残余变形量为0.05%和0.1%的应力规定为规定残余伸长应力,以σr0.05、σr0.1表示。
在GB228—87标准中,把原来使用的“屈服强度”改称为“规定残余伸长应力”,用σr表示。如σr0.2表示规定残余伸长率为0.2%时的应力,用此代替原σr0.2 。